云南磷化获准矿区采矿用地改革试点
(作者:胡崇良 文章来源:中国化工报 2011-09-15)
中化新网讯 国土资源部近日下文批准云南磷化磷矿露天采矿用地模式改革试点方案,同意在云天化集团所属企业www.56.net_必赢登录的昆阳、晋宁、海口、尖山4个露天磷矿开采区开展采矿用地模式改革试点。这是云南省唯一获国土资源部批准的采矿用地试点单位。
该试点工作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部要求,在试点矿区范围内,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规划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采取分区实施、到期归还的做法,以临时用地模式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采矿用地复垦规划,明确复垦还地的时间、周期和质量要求。在试点过程中,要加强监管,采矿作业完成后,要按照土地复垦的要求和标准,做好采矿用地的复垦工作。云南磷化采矿用地模式改革试点方案获准实施后,将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公司的采矿用地问题;同时试点方案也对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都将产生重要作用。
据悉,云南磷化坚持高起点、严要求,有计划地实施了一体化的绿色矿山建设创新工程。累计投入复土植被资金1.4亿元对采空区进行复垦,目前已完成复垦植被面积1.4万亩,使采空区的土地复垦植被率达到了94.46%。因成效显著,云南磷化所属的昆阳磷矿和海口磷矿成为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
(编辑: qian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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